根据《英国365集团公司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字【2015】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部实际,现制定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 参评范围
第一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如期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不含在职、定向培养人员)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人在博士和硕士学习阶段均只有一次获得机会。
第二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第三至五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
第三条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和单位委托培养以及自筹经费的研究生;
(二)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三)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四)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六)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七)学年内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
第二章 申请条件及具体要求
第四条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第五条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当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一)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
(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
(三)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在读期间有高水平学术论文正式发表在公开出版的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在SCI、E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性活动,成绩优异,获一等奖以上。
(四)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读期间应有D类及以上刊物发表科研成果。发表在D类以下的普通刊物的文章不再算入科研量化计分里。
第六条优先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在SCI、EI、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参评。
(二)获奖“五导”卓越导学团队研究生主要成员同等情况下优先参评国家奖学金。
(三)在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为学校获得重大荣誉或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性活动获一等奖以上者优先参评。
第三章 科研量化积分办法
第七条科研量化由论文、著作、研究课题、成果获奖四部分组成。时间要求截止至学校要求上报日期的前一周上午8:00未拿到正式期刊的一律不算,期刊要求正规合法的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正式期刊(增刊、副刊、附刊、扩展版均不算做正式期刊)。所有期刊分类以当期期刊上的标识为准。除已注明具体要求的,所有得分只给前三位参与者计分。独立承担计满分,二人按6:4、三人按5:3:2比例计分。
(一)论文量化计分
在各类学术刊物(有ISS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刊号,以书代刊的除外)发表的论文,按下列标准计分:
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以《英国365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分类目录为准。EI期刊(必须有图书馆检索证明)按照C类计分,发表到SCI一区的参照B类计分,SCI收录的参照C类计分。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EI论文集(必须有检索证明),C刊扩展版期刊,均参照D类计分。
说明:①以第二、第三作者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其本人的指导教师或本专业领域专业教师。
②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三作者,视同学生第一/二作者。
③若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二人合作),视同学生独立作者。
(二)著作量化计分
1.根据出版社级别,学术专著(独著)在一类出版社出版,每部计24分;二类出版社出版,每部计18分;博士学位论文为主体的专著加2分;两人及以上合著按比例计分。
2.学术类著作或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分别计10分、5分;基础教育(含培训)教材主编计4分、副主编2分;其它教材的主编计2分、副主编计1分。国家部委推荐使用的教材在原基础上加2分。不分主编副主编的编著按主编计分。主编或副主编如有多位,按比例计分。
3.套书(一个总书名,若干分册,含有指导类、参考类、练习类等辅助材料)主编或副主编只按相应类别、比例计分一次。
4.参编、翻译、审校的著作,5万字以上计2分,5万字以下计1分;个人主译一部学术著作,计10分。
出版社类别界定:
一类出版社包括: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三联书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二类出版社:一类出版社之外的其它出版社。
学术类教材:高校统编教材或用于本科教学的教材;
基础教育(含培训)教材:中小学使用的教材(含师资培训);
其他教材:非学术类,幼儿用。
说明:所有著作参编者未体现参编字数者均不算参编。
(三)研究课题量化计分
1.课题立项单位必须是国家承认、有正式立项权的科研管理部门,按立项单位级别确定课题的级别。对不同级别的鉴定、在研课题按下列标准计分。
2.课题主持人计满分,第二、三、四、五位人员以满分为基数按20%、15%、10%、5%比例得分。
3.委托项目等以鉴定机关的级别、对成果的水平定性确定得分。
4.国家级课题的子课题负责人计3分;省部级课题的子课题负责人计2分。子课题负责人需提供课题立项单位的授权书,或有课题负责人签字、加盖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授权书。每位申请者限报各级各类子课题3项(必须有原始证明材料)。
有关界定及标准:
1.课题级别:
国 家 级 |
省 部 级 |
厅 局 级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 全国教科规划项目 国家其它部委基金项目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省社科规划项目 省软科规划项目 |
省教育厅规划项目 省教科规划项目 其它厅局级项目(含委托项目) |
2.国家级课题计分办法:
国内首创(优) |
国内领先(良) |
国内先进(合格) |
结项无水平定性 |
在研 |
29 |
27(免鉴定) |
25 |
23 |
20 |
3.省部级课题计分办法
国内首创(优) |
国内领先(良) |
国内先进(合格) |
结项无水平定性 |
在研 |
15 |
14(免鉴定) |
13 |
12 |
10 |
4.厅局级课题计分办法
国内首创(优) |
国内领先(良) |
国内先进(合格) |
结项无水平定性 |
在研 |
9 |
8(免鉴定) |
7 |
6 |
5 |
说明:主持人以立项书为准,完成人以结项书为准。
(四)成果获奖计分
1.科研成果获奖加分
科研成果获奖加分标准一览表
国一 |
国二 |
国三省一 |
国四省二 |
省三厅一 |
厅二校一 |
厅三校二 |
校三 |
30 |
24 |
18 |
12 |
6 |
3 |
2 |
1 |
说明:①团体项目的队员按上述标准的50%计分。
②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论文并获奖,参照以上标准计分。
2.获得集体荣誉的创新创业、科技竞赛以及本专业技能比赛类项目,参照以上标准核计分值。
3.各级学会、民间组织、厅局的处室等单位颁发的奖励一律不计分。
4.国家级各类提名奖按“国四省二”标准计12分。
第八条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学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学工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部推荐工作。
第十条审核合格博士硕士研究生参评者有学部评审委员会进行推荐排序,根据每年学校分配名额,综合评审进行报送。推荐情况在本学部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第五章 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起实施,未尽事宜以《英国365集团公司研究生手册》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二条本办法之外的特殊情况,由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将根据形势变化及工作需要适时修订。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